王孙圉论楚宝

先秦·佚名

王孙圉聘于晋,

定公飨之。

赵简子鸣玉以相,

问于王孙圉曰:“楚之白珩犹在乎?”

对曰:“然。”

简子曰:“其为宝也,

几何矣?”

曰:“未尝为宝。

楚之所宝者,

曰观射父,

能作训辞,

以行事于诸侯,

使无以寡君为口实。

又有左史倚相,

能道训典,

以叙百物,

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,

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;

又能上下说于鬼神,

顺道其欲恶,

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。

又有薮曰云,

连徒洲,

金、木、竹、箭之所生也,

龟、珠、角、齿、皮、革、羽、毛,

所以备赋,

以戒不虞者也;

所以共币帛,

以宾享于诸侯者也。

若诸侯之好币具,

而导之以训辞,

有不虞之备,

而皇神相之,

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,

而国民保焉。

此楚国之宝也。

若夫白珩,

先王之玩也,

何宝之焉?”

“圉闻国之宝,

六而已:圣能制议百物,

以辅相国家,

则宝之;

玉足以庇荫嘉谷,

使无水旱之灾,

则宝之;

龟足以宪臧否,

则宝之;

珠足以御火灾,

则宝之;

金足以御兵乱,

则宝之;

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,

则宝之。

若夫哗嚣之美,

楚虽蛮夷,

不能宝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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